防城港市港口區選舉委員會致全區各族選民的一封信
港口區各族選民:
我區和各鎮人民代表大會將于今年下半年換屆選舉。這次換屆選舉是我區在經濟社會和民主政治建設等各個方面都取得顯著成績,全區各族人民正滿懷信心實施“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進行的。搞好這次換屆選舉,對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地方政權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促進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更好更快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此,這次換屆選舉是全區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積極參加、認真搞好換屆選舉工作是各族選民義不容辭的職責。
憲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每位選民都要尊重憲法賦予自己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以國家主人翁的態度和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參加選舉的各項活動,嚴肅認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選出自己滿意的并能代表選民參與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的人大代表。
各位選民,這次換屆選舉區鎮同步進行,我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各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日定于2011年7月9日,按照選舉法規定:選舉委員會必須在選舉日的20日以前分選區公布選民名單,并發給選民證。各政黨、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10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名單由區鎮選舉委員會在選舉日的15日以前公布;經過各選民小組充分醞釀、協商,由選舉委員會根據較多數選民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在選舉日的7日以前公布。選舉時,各選區正式代表候選人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方法進行選舉。參加投票人數必須超過全體選民半數以上,正式代表候選人必須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每個選民選舉一級代表只有一個投票權,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過3人。
各位選民,選舉的權利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也是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嚴格依法選舉,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每位選民一定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負責的態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選好區鎮人大代表。區人大常委會、鎮人大和選舉委員會要依法加強監督,堅決防止干擾、破壞換屆選舉的行為,確保我區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圓滿完成。
此致
敬禮
港口區選舉委員會
2011年6月13日